塑料机械加工后的废塑料利用迎来行业规范
来源:http://www.gdmilianji.com发布时间:2015-12-29 09:05:52浏览次数:
日前,工信部发布了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条件》),明确行业新建、已建的三大重点类型企业在废塑料处理能力上的门槛,如塑料再生造粒类的已建企业年处理能力不能低于3000吨。
对此,东莞一名业内人士称,废塑料利用的环保要求很高,东莞这类企业并不多,行业规范将带来全行业的洗牌效应。
三大类企业准入门槛确定
《规范条件》所指的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,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、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。
根据规范的要求,PET再生瓶片类新建企业,要求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,已建企业则不低于20000吨;废塑料破碎、清洗、分选类新建企业,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0吨,已建企业不低于20000吨;塑料再生造粒类新建企业,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,已建企业不低于3000吨。
作为环保要求门槛高的行业,《规范条件》明确了“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”,如对回收的废旧塑料,“不得倾倒、焚烧与填埋”;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,要求每吨废塑料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;而PET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料破碎、清洗、分选类企业,每吨废塑料综合新水消耗低于1.5吨。
《规范条件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,同期生效的还有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。值得注意的是,所涉及的
小型密炼机等废料还有热塑性废塑料原料并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、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,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。